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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08

    从国内石油公司上游海外业务法律事务工作的现状谈对中国法律教育的一点看法

    迫于国内油气资源日趋紧张的形势、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号召,近年来国内石油公司开始全面实施“走出去”战略,进行国际化经营,在上、中、下游各领域开展对外合作。油气上游海外业务领域,一般可以分为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投资和国际石油工程两个方面。国内石油公司一般都成立了专门从事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投资和国际石油工程的专业化国际公司,专职负责上述两方面油气项目的开发和实施。从整体上看,国内各石油公司积极开拓、扎实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业绩。其中,中石油起步较早、规模最大,中石化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中海油对外经营国际化程度较高。
    石油项目一般标的额较大,属于高投资、高风险、高回报的“三高”项目。如,2004年中石化向李嘉诚私人及和记黄埔全面收购加拿大Husky公司资产,涉及资金将会高达706.2亿港元;2005年中石油以41.8亿美元成功收购哈萨克斯坦PK石油公司;中海油斥资200亿美元竞购美国优尼科公司;2006年中石化开发并实施巴西CASCAV天然气管线EPC建设项目,合同额2.4亿美元等。正是因为石油项目具有“三高”的特点,其法律事务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需要其法律部门为上述项目的开发和实施提进行全面、深入、全过程、全方位的法律管理和服务,有效降低和避免公司海外经营的法律风险。作者供职于国内某石油公司法律部,从事国际石油项目法律事务工作,形成了一些对国内石油公司上游海外业务法律实务工作的初步认识,在这里跟大家聊聊,也顺便谈一谈自己对中国法学教育的一点看法。这篇文字粗糙、简陋,只简单介绍一下国内石油公司上游海外业务法律事务一些基本情况及现象和对中国法学教育的一些初浅看法,没有在理论上做深入的探讨和论证,只求为大家提供一些讨论的基础和素材,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国内石油公司上游海外业务法律事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国内石油公司上游海外业务法律事务的基本内容
    1、总体上,“项目法律事务”是国内石油公司上游海外业务法律事务的主要内容
    一般的,对于以具体项目为主要业务的公司而言,其法律事务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公司法律事务”和“项目法律事务”。这里所说的“公司法律事务”是指,与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责任形式、公司税收等直接相关的公司基本法律事务,处理这类法律事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持公司在存续和经营上的合法性。比如,公司证照年检年审、董事会会议文件起草和通过等。这类法律事务大多在中国国内处理,相对来说较为简单。所谓“项目法律事务”是指,与公司项目开发和实施直接相关,并为项目开发和实施服务的一切法律业务,处理这类法律事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项目开发和实施的合法性、可行性和经济效益性。这类法律事务往往需要在世界范围内处理,相对来说较为复杂。包括:项目法律尽职调查、项目投标、项目合同起草、谈判和签署、项目融资、项目交割、交付、项目海关事宜、国际劳工问题等。由于直接服务和服从于具体的项目开发和实施,我们这里把“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收购境外公司或境外公司股权”等“公司法律事务”也归纳在“项目法律事务”中。
    从目前国内石油公司上游海外业务法律事务的实际情况来看,项目法律事务占到了法律工作的决大多部分。公司法律部门始终坚持以公司海外项目开发和实施为中心,全面、深入开展法律管理和服务工作。
    2、“非讼、防御性法律业务”是中石化上游海外业务法律事务中的主体部分
    国内石油公司上游海外“项目法律事务”,也可以大体分为两类:即“非讼、防御性法律业务”和“争议解决”。从目前国内石油公司上游海外业务法律事务的实际需求和现实供给来看,非讼、防御性法律业务占决大多部分。从时间占用比例关系来说,非讼、防御性法律业务在总体法律事务中所占时间的比重可能达到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总时间的99%以上。这虽然与国内石油公司进行国际化经营时间不长、国际争议数量不多不无关系,但主要还是因为:(1)、国内石油公司坚持以事前防范为主的原则,通过认真处理非讼、防御性法律业务,较好地避免和减低了经营法律风险。(2)、国际油气项目合作各方一般不愿意进行法律诉讼。即使存在争议,也乐意通过协商、谈判予以解决。A国际油气项目主体大多是国际性大型企业,不愿意因为诉讼争议而损害各自商业形象和利益,特别是不愿意损害公司在项目东道国的形象和声誉。B国际油气项目合作各方一般都不是十分信任争议解决机构的能力和效率。旷日持久的诉讼或仲裁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损失,对商机无限的国际能源市场来说,更是这样。C国际油气项目诉讼成本较高。所以,即使争议标的额有时高达几千万美元,也多通过争议双方协商或谈判予以解决。如在2005年,国内某石油公司与厄瓜多尔国家石油公司协商解决了标的额为1800万美元的项目合同纠纷;与国内某家外运企业谈判和解了标的额为2800多万人民币的涉外运输合同纠纷等。当然,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谈判解决彼此争议,个别项目纠纷也可诉讼途径进行解决。
    总的说来,“非讼、防御性”“项目法律事务”代表了国内石油公司上游海外项目法律工作的主体部分。
     
    (二)、国内石油公司上游海外业务法律事务由谁处理
    谈到“由谁处理”的问题,我们将国内石油公司上游海外业务分为两类来进行讨论:“一般业务”和“重大复杂项目法律事务”。
    1、一般业务
    所谓“一般业务”包括两类:即前述的“公司法律事务”和不属于重大复杂项目法律事务的“一般项目法律事务”。在这些“一般业务”中,除了必须由东道国律师事务所代为处理的部分法律事务外(这部分法律事务必须由在东道国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当地律所处理),一般都由公司法律部门直接处理。
    之所以很少聘请外部律师事务所处理“一般业务”,主要是因为:
    (1)对于公司法律事务
    公司法律事务较为简单,公司法律部门完全有能力处理,没有必要聘请律所。
    (2)对于一般项目法律事务
    一般项目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中占很大的比重。
    凡是项目法律事务,一般都带有一定程度的油气能源行业专业性。如,公司项目合同包括:油气田资产收并购合同、油气田勘探开发合同、合作勘探开发合同、钻井合同、物探合同、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合同、油气设施建设工程合同等。由于不了解油气能源行业的背景和知识,国内一般性律师事务所不具有处理油气能源行业专业项目法律事务的能力。加上上述业务都属于国际(涉外)油气项目,能够处理这些业务的国内律所就更难找了。相对来说,公司法律部门由于长期从事国际油气项目法律事务工作和研究,其法律事务人员熟悉国际油气能源行业项目法律问题,处理起来更得心应手,效率和效果也更好些。由于国际上知名的油气能源行业专业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费用成本很高,聘请这些专业律师事务所处理一般项目法律事务,也是不合算的。
    当然,公司法律部门在处理一般项目法律事务时,也不是没有一点困难和问题。公司法律部门的主要困难和国内大多数律师事务所相似,只是相对于国内律所而言程度要轻得多。这些困难和问题包括:A、部分法律事务人员对油气能源行业专业问题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对工业流程的理解还不够清晰,无法满足公司项目法律事务需要。这种情况对法律事务人员准确辨别和合理避免项目法律风险是非常不利,有时甚至无从下手,有劲使不上。法律事务人员在和国外油气公司律师谈判项目合同的时候,经常会有这样的感受:对方律师对油气能源行业专业问题的认识甚至比我方代表团中的工程师还要深刻;在谈到责任分担等某些关键性问题的时候,我们的法律事务人员因为不懂或不熟悉油气能源行业专业知识,不知道对方律师在说什么,也就无从判断;即使法律事务人员和我方代表团中的工程师进行了沟通,有时也会因为彼此不明白对方要说什么而费尽周折。B、部分法律事务人员的法律(商务)专业外语水平还无法满足涉外法律事务业务的需要。他们一般能够运用外语完成正常交流沟通,但在法律(商务)专业外语方面还很欠缺。特别是,能够运用地道的法律(商务)专业外语起草、谈判项目合同的法律事务人员还非常少。
    2、重大复杂项目法律事务
    所谓“重大复杂项目”,是指那些项目标的额较大的,涉及公司经营战略利益且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海外收购、兼并、融资、重大工程等项目。这些项目一般较为复杂,法律问题和环节也较多,处理难度较大。
    对于“重大复杂项目的法律事务”,国内石油公司首先是立足于公司内部法律部门处理。公司法律部门里拥有一批法律功底较好、工作时间较长、行业法律经验丰富的高级法律事务人员。他们是公司处理重大复杂项目法律事务的主要力量。
    如果公司法律部门不能处理或没有时间、精力及时处理重大复杂项目法律事务,就会聘请外部律师事务所帮助公司法律部门处理。所聘请的外部律师事务所都是国际上知名的油气能源行业专业律师事务所。这些律师事务所一般都比较大,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外所”。之所以选择它们,是因为它们具有国内外一般律师事务所所不具有的特殊优势:
    (1)          首先,这些律师事务所一般都在某些行业领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知道客户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如何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它们长期从事这些行业领域的法律服务和研究,拥有非常丰富的业界经验,拥有一大批专攻于这些行业领域的高级律师。比如,为国内石油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美国文森(V&E)律师事务所,总部设在美国石油城——得克萨斯州休斯顿市,在油气能源领域具有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在这些领域,一般律师事务所没有能力或难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          其次,这些律师事务所一贯服务于大型客户的重大复杂项目法律事务。
    A通常,重大复杂项目法律服务是大型外所的强项。由于长期从事大型项目法律服务,这些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其专业性和业务垄断地位。
    B大型外所在长期的项目法律服务中,运用其强大的客户或信息资源,开始提供“传递项目信息”、“协调斡旋”、“提供商机”等附加增值服务。也使得大型客户也乐于聘请大型外所提供法律服务。
    C因为大型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收费较高,小型客户也不会聘请这样的外所。比如,美国文森(V&E)律师事务所实行按小时计费制,其合伙人的费用为600多美元/小时。
    D重大复杂项目法律事务,作为高端法律服务的一种,给律师事务所带来很高的收入。如,某国际律师事务所为国内某石油公司标的额为6.15亿美元的“哈萨克斯坦北里海喀什干油田权益收购项目”进行法律服务,尽管项目交易没有成功,该国内石油公司还是为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前期法律尽职调查、合同起草和谈判等法律服务支付了近40多万美元。
    (3)          这些律师事务所一般在世界各地设有分所或分支机构,拥有世界性的法律资源。大型外所在很多国家都有分所或分支机构,聘用东道国当地律师,组成其国际团队。A它们对东道国法律法规熟悉,可以直接处理东道国法律事务;不但如此,大型外所大多都与东道国政府和法律界关系良好,在处理东道国法律事务时具有很多便利。即使在东道国没有法律从业资质或无法执业,它们也可以通过东道国当地律师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间接为东道国客户提供法律服务。B如果需要处理跨地区、跨国家的法律事务,它们也可以充分、合理地调配和组织其国际性法律资源,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比如,英国安理律师事务所(A&O),在世界25个国家设有分所或分支机构,拥有430多名合伙人、4700多名各国律师。在为中石化就巴西CASCAV管道EPC大型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时,安理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负责和客户进行接洽和联络,主要由其新加坡和香港分所为客户提供法律分析、合同起草、谈判等法律服务。
    (4)          这些律师事务所一般都带有一定程度的法律理论研究性,对行业项目模式创新、东道国法律法规、政策等都具有一定的理论影响力。它们注重收集、整理和研究各国法律法规,拥有强大的法律数据库系统。由于经验丰富,它们也经常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对行业项目模式、东道国法律法规、政策等进行评价、提出建议,对促进立法具有一定的意义。
    (5)          这些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其他律师事务所不能比拟的优秀团队,人员素质和职业化程度很高。它们的律师大多来源于业界精英,经过认真挑选。由于具有良好的创新机制和制度安排,团队内竞争激烈。如果没有优秀的素质和能力,在这样的律师事务所里也是难以立足的。这些律所注重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对于具有潜质的年轻人,它们会送到世界各地培训、锻炼,或者资助他们深造,培养后续力量。
    3、国内石油企业上游海外业务法律争议解决机构的选择
    (1)总体上,大部分各种争议、纠纷都通过协商解决,不进行诉讼。
    如前述(一)2中所阐述的,在国际油气资源领域,合作各方一方面不愿意因为争议而损害各自的商业形象和利益,另一方面也不大信任争议解决机构的能力和效率,加上争议解决成本(如飞行,争议机构费用,律所费用等)等的原因,所以都乐于通过协商解决其争议和纠纷。特别是对于那些在项目东道国发生的小型诉讼,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起见,一般都自行解决。
    (2)争议解决机构的选择
    不过,任何合同中都有争议解决条款,合作各方为防万一起见,也都会认真对待争议解决机构的选择问题。国内石油公司和其合作伙伴(国外石油公司)通常都在其争议解决条款中选择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作为争议解决机构。这主要是因为:
    A.中国国内的司法机构或仲裁机构中人员,一般对各类项目商务问题不是很熟悉,对石油行业法律问题更不熟悉,尤其是涉外石油合同不熟悉。自然无法合理、妥善解决海外石油项目法律纠纷。
    B.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具有处理重大复杂项目法律纠纷和争议的能力,且多具有丰富的经验。
    C.相对于国际诉讼而言,国际仲裁无论是在时间效率、成本、公平性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优势。
     
    综合来看,国内石油公司处理海外重大复杂项目法律事务及其纠纷,一般都选择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和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基本没有聘请和使用过国内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不难推测,国内其他行业(如建筑、电力、IT、通讯等)的海外法律业务,也和油气能源行业有着某些相似之处。
    这样看来,国内律师界已经失去一块相当大的法律服务市场,失去了很多高端法律服务业务。
     
    二、形成上述局面的主要原因
    形成上述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某些国内企业盲目崇洋媚外,片面认为“国外的和尚会念经”等。但我们也不得不正视一个现实:即目前国内严重缺乏能够优质、高效地处理行业涉外法律事务的高级法律从业人员;即使部分国内法律人员能够初步处理一些法律事务,水平也十分有限,无法满足国内行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我个人认为,这是造成上述局面的最主要的原因。
    首先,国内的法律从业人员普遍存在对行业背景和知识不熟悉的缺点,达不到复合型人才的要求。行业法律业务是行业知识和法律问题的集成。处理行业法律业务,需要熟悉行业知识,否则根本辨别不出其中的法律问题,找不到问题点(issue),自然也就无从下手。对于一般性法律业务,国内律师有时还能结合一些行业常识进行处理;但对稍微复杂一些的行业法律业务,他们就处理不了了。
    其次,国内法律从业人员大多外语水平不高。特别是对于国际商务、法律等专业外语的掌握,还相差很远。如果要达到能够用地道的商务、法律英语起草、谈判合同,就差得更多。根据实践经验,一个刚毕业的学生,即使具有良好法律和外语功底,还是需要花行一、两年时间才能看懂专业合同。
    最后,国内法律从业人员不像外所律师那样具有全球性的法律资源,无法借助高水平国际团队,没有处理上述法律业务的其他渠道。这种情况也不利于国内律师在涉外法律业务上进行学习和提高。
    总之,国内严重缺乏能够处理行业涉外法律事务的高级法律从业人员,涉外行业律师严重不足。很多时候我们的工程师不得不和国外石油公司的律师坐在对面进行谈判,这种情况既让我们感到十分尴尬,也让对方感到非常不解。
     
    三、对国内法律就业情况的观察
    国家培养法律学生,目的是为了让他们日后为国家、社会、公众处理和解决各行各业的法律问题。除了一部分法律人员专职处理刑事法律业务外,大部分法律人员都将投身民事、商事法律业务。各个工商行业就是民事、商事法律业务的主要领域,也是民事、商事法律服务最赚钱的部分。如果法律从业人员无法进入和占领这些领域,就失去了很大一块法律服务市场。近一段时间以来,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来看,国内法律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不容乐观。笔者02年从法学院毕业,同学中已只剩下一少部分专职从事法律业务,大部分都已转行,如从事记者、编辑、公务员、教师、商业等工作。我个人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奇怪。
    首先,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就业容量是有限的,目前已经趋于饱和状态,大部分法律毕业生不可能进入司法机关。
    第二,法律毕业生在律师事务所里举步维艰。一方面,由于前述的原因,国内法律毕业生对行业背景和知识缺乏必要的了解,在进入律师事务所后不能马上上手处理各行各业的法律问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没有经验”),所以大部分都在国内、国外律师事务所做法律助理,承担翻译、整理文件等事务性工作,成为低级打工人员。另一方面,由于律所内部先天存在的竞争关系,资深一些了律师们也不愿意轻易把他们宝贵的行业经验和核心知识传授给这些刚入门的法律人员,使法律毕业生长期无法获得大的进步和提高,工作待遇等问题也就自然无法达到预期目标,造成人员流失。
    第三、法律毕业生在其他单位里的就业情况也不理想。由于1、中国一直都有依靠行政指导、协调和人情关系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传统,2、法律毕业生自身缺乏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国内各种单位更倾向于依靠法律之外的其他手段解决实际问题。因而,单位普遍存在法律人员无用论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毕业生的就业。
        第四,国内法律服务行业的考试和准入制度也存在明显缺陷,使得法律毕业生从事法律行业更加困难。由于国内法律教育和司法考试等法律考试之间存在培养目标、内容选择等不一致的问题,许多法律毕业生无法获得法律服务市场准入资格。而且,越是具有较高学历和研究水平的法律毕业生,越是困难。这种情况加剧了法律毕业生在就业上的困难。
    总体上,在就业问题上,近年来法律毕业生有被边缘化的危险。
     
    四、对法学教育改革的初步思考
    (一)如何解决法律毕业生被边缘化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解决国内法律毕业生甚至法律业被边缘化的问题,归根到底需要依靠“法律服务市场的开发”和“法律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调整”。如果市场对法律服务有强劲的需求,法律毕业生就不愁出路。
    那么,如何培育法律服务需求市场?靠谁来培育法律服务需求市场?我个人认为,不应该也不可能寄希望于国家“依法治国”等的强制性推广措施,这是因为:(1)表面上的和外部的力量无法解决市场内需的根本性问题;(2)即使强制使用法律途径,法律人员能否妥善处理各种实际问题,现在看来还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当前现实的选择是:从内部着手,依靠法律人员自身的改变、自身素质、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使得法律服务真正成为人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良好途径,树立法律服务的威信和形象,从而形成和扩大法律服务需求市场。通俗地说就是,“改变不了别人,就改变自己。有为才能有威”。当你有用的时候,别人就会用你。否则,别人就会通过其他渠道解决问题。
    (二)对法学教育改革的初步思考
    那么,法律毕业生如何改变和提高自己呢?一方面,固然要求法律毕业生自身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但另一方面,更重要的还要依靠法律院校对目前的法学教育方式和内容进行改革。我个人认为:当前法学教育至少要在下面三个方面进行改革。
    1、  把法学教育的目标和重点从诉讼转移到非讼法律事务上来。
    现在,国内大部分法律院校培养法律学生的目标都是希望学生毕业后能够打好官司。可是事实上,(1)纯司法诉讼法律事务的市场,容量是非常有限的;而非讼法律事务的市场巨大,非讼法律事务几乎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每个行业、每个环节和整个运行过程;(2)非讼法律事务比一般诉讼法律业务更为高级、复杂,更需要系统、深刻、辨证、严谨、全面的理论思考和实践,也是法律业务中真正赚钱的部分;(3)除了熟悉诉讼程序本身外,诉讼律师比非讼律师相比,没有太多其他优势;非讼律师比诉讼律师具有更为系统全面的思考能力,熟悉行业法律事务;能够处理好非讼法律事务的法律人员,由于具有比一般诉讼人员更清楚、全面的理论思考、分析和准备,在处理诉讼的时候也会做得更好,这点在重大复杂项目诉讼案件中表现地最为明显;(4)从国际项目法律事务的趋势来看,各行业的非讼律师在聘请诉讼律师为其诉讼业务打工。
    另外,我们认为,非讼法律事务教育比诉讼法律教育更能锻炼和培养学生的法律思考能力;在法律事务实践过程中,也更容易形成对立法、司法产生影响的理论思考。
    培养具有更好思考能力的非讼法律人员,应该成为法学教育的主线。
    2、  把单纯的法律教学转变为到法律与行业知识复合的教学,优化法律学生知识结构。
    如前所述,国家培养法律从业人员,目的是为了让他们为国家、社会、公众处理和解决各行各业的法律问题。如果不了解这些行业,也就无从下手,官司也打不了。比如,处理石油石化行业法律问题,需要法学基本知识、石油行业知识(主要业务流程)、良好的思维能力这三方面的结合。
    学校应该在给法律学生的教学内容中加入学生感兴趣的行业课程。比如,学校可以通过增设行业基础知识课程、开设行业知识讲座、聘请企业律师讲学、组织参观厂矿企业等多种形式拓展学生视野、加强学生对行业知识的认识。学生自己也可以通过各种各样方式,多涉猎一些自己感兴趣的行业,为自己未来的职业多积累资料和信息。
    我们甚至可以借鉴美国法学教育的做法,要求学生在攻读法律学位之前必须攻读过其他学科,不断提高法律学生的复合程度。
    3、  在目标和内容上,把法律考试和法学教育培养结合起来,取得一致。
    法律学生学习法律,目的是为了将来能够进行法律服务。如果法律考试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法学教育本身相脱节,会造成学过法律的科班生无法通过法律资格考试的尴尬局面。现在,在国内司法考试中大量存在着“法律专业毕业生考不过非专业学生,硕士考不过本科,博士考不过硕士”的现象。我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本身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极端性,法律考试和法学教育培养目标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
    (1)法学教育本身存在的问题。现在的法学教育过多的强调了理论法学的学习,要求学生对法学理论做非常深入的学习和探讨,有时脱离实际情况片面进行形式逻辑的推演;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法律实务的教学,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2)司法考试本身存在的问题。司法考试过分地强调了对法律法规法条的记忆,更加注重对法律法规形式上的考察,而缺乏对法学基本理论理解、分析和运用能力的考察。
     
    我们不否认近些年来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对推动国内法治化进程、加快国家法制建设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但我们也不得不看到,目前的法学教育和法律考试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应该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和创新。比如,对现在法学教育的教育目标、内容和方式进行调;对法律考试的考察重点和内容进行修正,甚至采取“不同种类律师不同考试内容”的方法等。只有这样,才能为国家培养和选拔出能够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的合格的法律从业和研究人员,服务于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

    学习英文合同的意义与方法

    作者: 乔焕然  lawspirit法律英语专家
    在英语世界中,可能没有比法律英语(Legal English)更让人头疼和费解的了。而在法律英语中,合同英语(Contract English)可能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分支,因为在人类社会“从身份到契约”(梅因语)的运动变化中,合同逐渐成为主宰人们生活全部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在英语国家中体现的异常明显。原本,世界各个民族的合同可能得到均一雷同式的发展,但历史却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突出发展了英语世界的合同制度,其结果之一是造就了令其他民族,甚至是以英语为母语的本民族都难以理解的合同英语。作为一种专门用途英语,合同英语经过几百年的沉淀,已经发展成为一门博大精深、蔚为大观的独立学科。在法律英语世界,无论是法学的学院教育还是职业再培训,以合同英语为中心的法律文书写作书籍早已是汗牛充栋;学者们不厌其烦地讲授合同英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其原因大概在于,英美国家法律制度历来重视保护个人利益,而且个人利益保护的最好方法就是订立合理有利的合同;换言之,这是英美人士骨子里“合同必守”(A contract is a contract)意识的体现。相比之下,当代中国大陆,却鲜见有专门讨论合同英语或英语合同的专业书籍出版。这种现象可能有以下三个原因。第一,从历史角度看,清末变法以来,仁人志士均重视从宏观宪政层面上改造中国,即重视变法图强,而对于具体和细微层面上的“合同设计”问题无暇顾及。第二,从传统角度看,新中国建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法制传统因袭前苏联,故对来自英美的合同法及合同语言等问题自然无法展开研究。第三,从经济体制角度看,实行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本身就有一种排斥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私人合同的特征。最后,从法律实践角度讲,相当长的时间以来,人们想到法律时首先就会联想的法律部门,即我们俗称的“公检法”;而我们的“公检法”部门自然不会有订立和研究私人合同的内在要求。所以,长期以来大陆法学界不重视“法律英语”和“合同英语”的研究是不足为奇的。
    但问题是今后我们是否还应止步不前,拒绝学习和研究合同英语呢?恐怕我们再也没有拒绝的权利了。理由在于:第一,从历史的角度看,假定人类社会“从身份到契约”的命题成立,我们就不可避免地会迎来合同社会的到来。实际上,在中国大陆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近30年来,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已经离不开订立和使用合同了。然而在与合同打交道时,我们就会问自己:这是能足够保护我权利的一份合同吗?如果不是,我将到哪里去寻找合同范本?答案是,我们需要借鉴英文合同,因为英美人士已经走过了我们正走的道路,我们遇到的问题兴许他们上百年前就遇到并解决了,此时只要我们重视研究他们的并认真翻译就可以实现跨越式发展。第二,从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看,我们也没有理由不相信,我们自己必须加大对英语合同或合同英语的研究。特别是,我国现在已经加入WTO,今后的国际经贸往来会越来越频繁和密切。而这些都有赖于对国际通行的英文合同的理解和把握。第三,目前,国内已经有一小部分专业人士通过留学进修、在职培训等方式具备了国际眼光的有识之士具备了熟练使用英文合同的水平,并已经品尝到了知识领先的甜蜜果实,现在绝大部分的涉外法律服务市场都被这部分熟练应用法律英语的专业人士所垄断的市场事实就是明证。根据国内法律英语研究的专业公司“万法通”(LAWSPIRIT)统计,“85%的职位要求应聘者熟练掌握法律英语,在中国,有近64%的涉外案件,因通晓法律英语的法律工作者严重匮乏,而极少有人问津! 在中国,82%以上的法律工作者只有单一的法律知识背景!”这组数据也从反面上教育了广大法律专业人士,面对如火如荼的经济形势,拒绝对法律英语的核心——合同英语的学习无疑是一种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必须重视学习和研究合同英语。
     
    合同英语学习的方法论
    任何学科都有自己的方法论,合同英语亦概莫能外。现在,我们已经认识到学习合同英语的重要性,但是应当怎样学习呢?在具体讨论学习方法前,首先应认识到学习法律英语过程中的常见的几个误区:
    误区一:认为“合同英语”就是“合同”加“英语”(同理,有更多的人认为“法律英语”就是“法律”加“英语”),而且还身体力行地先学习中文的合同,然后再学习英语;或者是先学习了英语专业,然后转攻合同制度。殊不知这样做实在是得不偿失、事倍功半的。其错误的根本原因在于合同英语本来就是独立的一门学科,绝非“合同”与“英语”两者的简单累加。这也是,很多本科阶段学习英语,硕士阶段研读法律的学子,面对合同英语依然不知所措的原因所在。
    误区二:认为“合同英语”等同于“英语合同法”(同理,有更多的人认为“法律英语”就是“英语法律”)。这是一种更容易使人疑惑并轻信的问题。即使是国内的很多教材也容易犯这个错误。当前英语图书市场上,法律英语书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当然是个好事情,标志着人们开始重视法律英语专门学问了。但问题在于,此类书籍中的绝大部分都是英美法律本身的汇编。作为法律英语的一个分支,合同英语也不能幸免,大多数的书籍只是将各种英美合同法的制度、判例等原封不动地拿来汇编,仿佛只要是原汁原味就可以教给读者足够有用的法律英语或合同英语的有效信息了。但如果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地学下去,就会发现问题太大,大到满眼望去不知从何处下手。因为,此类汇编都是将若干介绍性的普通法文章按照部门法的分类编在一起,而并非为读者从语言角度提供有用的可资遵循的规律。比如,某著名出版社出版的著名的法律英语教材虽因多次改版,但从体例上仍然因循分类介绍部门法的做法,通篇读下来只不过是对英美普通法有了一个梗概的认识而已。而这样做,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高我们的法律英语(合同英语)水平呢?相信,读者自己是知晓的。
    误区三:用“原版主义”学习合同英语。市场上另一大类合同英语图书就是原本引进的或原版影音类图书。合同英语学习者大都拥有基本此类书籍。如果是在度过了入门基础阶段而进入了制度研究层面后,建议阅读和研习此类书籍。而相对于初学者,使用这种方法显然是弊大于利的。至于其中的原因,我国著名的法律英语专家冷梦先生曾经指出:“名著和经典往往是对以往学问的总结、批判,进而提出新理论、新观点。因此,这些书不适合初学者作为入门教材来阅读。因为,没有这些基础知识、背景资料作为铺垫,费了半天劲,也是一头雾水。”当然,一些作为基础性读物的原版教材还是可以作为了解普通法基本制度的参考读物的,只不过不能“不知如何站立就想先去奔跑”。
    那么什么才是正确的合同英语学习方法呢?或许从来就没有一套完全适合每个人的具体的方法,但是从宏观上讲,使用下列方法仍然可能对所有研究合同英语的人有所裨益。
    第一,“术业有专攻”。首先要从目的上明确,我们为什么要学习合同英语。难道说是见到别人学习我就要学习吗?在社会分工如此细化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主业,我们不可能在一生中做好很多事业。其实,做好一件事情未必不是成功。所以,对于只是感兴趣的非法律专业人士,大家大可不必对合同英语进行精深的研究,只需入进门,能够基本无障碍的理解和阅读合同并能够就整体上的问题与专业人士进行协商就可以了。对于法律专业人士而言,因为在法律服务全球化的今天,我们无法从这一必要的技能中逃离,所以,拿出一定时间专心攻读就很有必要了。即使,哪怕每天只拿出十分钟来,日积月累,也会有不小的收获。
    第二,从简单的入手。有很多人学习合同英语很长时间也不得要领的原因就在于好高骛远:他们不从基础开始,一心想读一两本书就可以顺利地阅读、起草英语合同;精准地进行翻译;无障碍地进行谈判。但必须认识到,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违反了最基本的一套学习规则:由浅入深。就像我们学习古人的书法,开始必须要进行临摹,即对别人的作品进行反复的模仿、揣摩、体会,而后才能自己有所建树。合同英语是同样的道理。最好的方法就是从简单的英文合同入手,不断进行体会研究,最终才能为我所用。作为相辅相成的另一种知识——普通法制度中的合同法知识,我们亦应从其最基本的制度开始探究,而切忌在一开始就进行“原本主义”。
    第三,在使用中提高。在入门及入门以后的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在应用中提高合同英语水平。很多人有种胆怯心理,认为合同英文太难了,自己要学好了再去实践。其实,他们不明白,最好的学习方法就是在实践中学习,因为人只有在遇到问题,感到切肤之痛时才会迸发出平时所没有的惊人学习能力。据我国多年从事法律英语教学与研究的胡清平先生介绍,在其所接触的法律英语学员中,往往是那些在现实工作中有实际需要的学员学习的效果更好。
    第四,找到合适的入门书籍。这一点也比较困难,因为的确如今的法律英语图书市场上“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大家学习时没有能够切实帮助自己学习的入门书籍。以笔者为例,接触并自学法律英语已有七、八年时间,但总感觉问题很大,而且直到今天也不能找一本令自己满意的大陆出版中文书籍。所以,写作本书的确是基于在自我总结学习经历的同时,也想努力尝试提供一本入门书籍(虽有卖花者赞花香之嫌,但这却是笔者的心声)。
    第五,善于使用翻译手段研究英文合同范本。虽然,有法律英语专家指出不可迷信范本主义,但笔者仍然认为,根据笔者经验,对英语进行由浅入深地翻译式学习不失为一种好方法。而且,本书也将努力尝试运用此方法引导读者自主学习。

    法律英语学习宣言

    注意:没有坚定信念和明确的学习目标的人,请不要读下去!

    亲爱的朋友,
    在决定学习法律英语之前,请先看以下几组数据:
    数据一:2006年毕业生人数统计,从岗位供应来看法学类仅占0.5%;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初步统计,法学为37.85%。
    数据二:根据中国法律人才网统计,85%的职位要求掌握法律英语。
    数据三:当前20%的律师分享80%的高端法律服务市场,80%的律师分享20%的传统业务和低端市场。
    数据四: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和中国迅速成为完全市场经济国家,预计到2020年,中国商务法律市场年值将达1300亿元。
    数据五:未来十年间,中国企业为涉外项目投入的法律费用会大幅上涨,比例将从目前的约12.5%到225%涨至约60%,将从目前的10亿到200亿元增长至600亿元,也就是在12到13年中增长30至60倍。这意味着对更加专业的跨行业、跨地区、跨国境法律服务的巨大需求。
    一方面是高校法学毕业生就业难,一方面是大量的法律职位虚位以待;一方面是涉外律师忙不过来,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吃不饱;一方面是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的飞速发展,一方面是法律英语人才的捉襟见肘…….
            法律英语是你跨进涉外律师事务所和外企法务部的敲门砖,是迈入高端法律人才市场的垫脚石,法律英语能力是你与世界律师交流合作,抢占涉外法律高端服务市场的有力武器。
    但是法律英语何处学?
    ——高校?多年的法学教育并没有把你培养成法律英语人才
    ——英语培训机构?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但并不代表你就具备涉外法律服务必需的起草、法律翻译、Legal Research 等能力到头来,还是要再学法律英语。
           专业的法律英语培训机构在中国有没有?答案是肯定的。
           Lawspirit从2001年就开始了法律英语的研究,七年的执着与专注,七年的积累与萃取,四年的网络函授培训的丰硕成果,一年多有面授培训的成功,十八本精心编著的教材,专业的涉外法律成功人士组成的一流师资团队-----
            如果你确信自己有一定的英语基础,而且深信你将来必定要涉足涉外领域,那么请抓紧时间学习法律英语。因为,机遇只青睐有准备的人!
            一提到法律英语,你也许会恐惧。但我们的经验告诉你,法律英语并不神秘,并不难学!但如果你幻想一蹴而就,超速学好法律英语,我们也要给你泼一泼冷水。如果说,你三天两夜就可以学好法律英语,那么,中国当前就不缺乏法律英语的律师和法务了!
            作为开展多年法律英语培训的专业机构,学习法律英语,我们积累了一些学习的经验,愿意与大家分享:
    一、法律英语学习的目的主要有两个:快速而准确地理解英文法律文件,特别是合同;准确地将中国法律用英语表达出来,包括笔译和口头谈判。
    二、无论是阅读理解英文法律文件还是用英文表达中国法律,最踏实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动手翻译,具体而言是笔头翻译20万字起步。
    三、法律翻译需要专家带领入门,在努力的同时还要掌握如何利用互联网进行Research,这可以帮我们事半功倍地解决法律翻译问题。
    四、法律英语学习需要一个能够不断激励自己的平台并树立在法律环境中运用的信念。Lawspirit拥有的强大数据库、众多专业教程及与法律英语文件打交道的环境,是大家 提高法律英语水平的好平台。
           借助Lawspirit这个法律英语学习平台,按照上面的方法,真得能学好法律英语吗?
     
           听听我们的学员是怎么说的吧:
         “直到我上了Lawspirit法律英语课程后,才对法律英语的学习有了真正系统地认识。一个月的学习,虽不能说有巨大收获,但是我自信已经获得了我所需要的方法,而这些方法将成为我今后的‘制胜法宝’”
                                                                                                                                                                                                                             ——上海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左律师
         “我之前并未参加过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无论是考研时,还是英语四六级,乃至司法考试。所以我对 lawspirit 的课程在初来时其实存着一个问号,怕这里的课程也像学校里的一样,讲一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但这种疑问在开班的第一个周就没有影踪了。”
         “这样的练习的提高速度是惊人的。经过两个周,我做一般的合同翻译就基本没问题了。”
         “由于在法律英语这一行业已做了七年之久,这里的信息都是经过分析的,是前沿的,也是可靠的。”
         “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使你看到的、听到的都是法律英语,处于一种高强度的培训状态下,到一个月结束的时候,效果自然非同一般。 ”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
                                                                                                                                                                                                            现北京排名前十的某著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屈文英
        “经过培训,学员和老师们建立了长期的友好关系。现在我在工作中遇到难翻译的词句或 Research 方面的问题时,经常会通过 MSN 向 Lawspiritr 的老师们和其它学员请教。时时感觉到身后有一个坚强的后盾,有一支力量在支持着自己,支持着自己的事业。
    金秋季节,是个收获的季节,我在 Lawspirit 法律英语培训班收获了很多很多,谢谢各位老师!”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生
                                                                                                                                                                                                           现北京排名前十的某著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孙潇洁
        “Lawspirit法律英语培训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
                                                                                                                                                                                                                                                               ——中国政法大学:王高鸽
        “公司要与意大利的一家公司签署一个TOT合同及排他性协议,安排我参与了谈判过程。在谈判过程中,虽然我的听力和表达能力不及对方律师,但是在Lawspirit法律英语网络课程中学习,让我具备了一定的合同阅读及翻译能力。因此,在谈判过程中,针对一些对公司不利的条款,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意见,公司领导甚为满意。”
                                                                                                                                                                                                                     ——北京某公司法务 网络函授学员:娄丹洁
        “Lawspirit2007年改版后,更是让人爱不释手。全新的英文版面,强迫你浸泡在法律英语的氛围中。新版增加了学习大纲,将学习内容进行了归类和划分,可以更加有针对性有选择的学习;法律英语新闻让人在阅读最新鲜的专业新闻同时学习了英语。”
                                                                                                                                                                                                           ——大连某房地产公司法务主管  网络函授学员:Apple
        “lawspirit网站为我们提供了丰富、实用、有效的资源——学习平台、工具软件、电子辞典等,而且这些资料在不断更新、完善中,我们可以在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充分利用这些资源。至于这些资料的具体使用方法,我想和大家分享我的两条经验:(1)在lawspirit法律英语学习平台上我们可以找到一些有文字答案和音频的听力学习材料,我们可以利用这些材料作“跟读模仿”练习,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不看文字答案、听2——3 遍,2. 精读文字答案:遇到生词、词组查辞典,扫清阅读障碍,3. 看文字答案、听一句、读一句(1遍),4. 看文字答案、听、同时跟读2——3遍,5. 不看文字答案、听、跟读,直到几乎可以完全听懂为止。这种方法可谓一箭三雕,可以同时练习法律英语的读、听、说。(2)过去我们在学习合同法、公司法翻译时比较重视在于重点法条的笔译,其实这些法条还可以作为口译练习材料,争取能够做到:看着中文法条能够流利地翻译成英文。这是一种比较高阶的能力要求,可以为将来作听译、视译、同声传译打下坚实的基础。”
                                                                                                                                                                                                                             ——Lawspirit2005年网络函授学员
                                                                                                                                                                                                             现某美国律师事务所香港代表处Paralegal:Fozralee
      
            他们跟你一样,并没有多少语言天赋,也没有优越的环境和充裕的时间。
    只要你坚定信念,只要你揭开了法律英语的神秘面纱,只要你入了门,只要你坚持,掌握法律英语,并不是难事!
            学好法律英语是一项非常有回报的长期投资。当前股价金价不停飙升,人人都在谈论投资,但股价浮动,风险高,而自我投资,增加含金量,得到的回报可是时时刻刻的,也是终生的。
             学习使人进步,眼界成就价值,行动铸造辉煌!
             让我们在开始学习之前,庄重向自己承诺:
            我是一个法律英语的学习者。虽然可能基础不是很好,但我拥有主动性、毅力和勇气。我的努力和专注将帮助我在一到两年的时间内学会运用法律英语,并使我成功。我把注意力集中在怎样提高法律英语水平上,而不让看电视剧、玩扑克牌、闲聊或其他分心之事浪费我的时间。
    学习法律英语并不是学习法律中的英语,而是用英语学习法律,法律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所以我充分认识到法律英语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像每天吃饭一样坚持下去。
             法律英语学习的秘密武器之一是就是不停地实践法律英语。我将不断地阅读英文法律资料,翻译法律文件,用英文起草法律文书 .....
    这是一个奔腾的时代,各种机会层出不穷;这是一个喧嚣和浮躁的社会,各种诱惑试图模糊我的焦点,但是,我绝不会偏离已经确定的学习目标和计划,直到我自己决定改变为止。我需要像德国人一样制定一个严谨的学习计划,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它。我坚信法律英语会对我的事业提供极大的帮助,坚持就是成功,每过去一天,我离我的目标就更近了一步。
              我发誓要从今天开始努力学习法律英语,我要不停地阅读、学习和练习。我将获得最大的资产是,通过努力的学习来为我的职业生涯铺平道路。我会设定严格的学习目标,并为早日在大型涉外交易谈判桌旁的优秀律师顾问团中占据一席之地而奋斗。
    最重要的是,我会记住,过程才是最好的奖赏,我将学习、成长并尽情享受在 Lawspirit 学习过程中的每一个时刻!
                                                                                                                                                                                                                                                             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Lawspirit学员Alice Sun访谈录

     编者按:Alice Sun是2008年3月Lawspirit法律英语面授培训班的学员。她1999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3年到英国留学获LLM学位。归国后在贸仲做过短时间秘书工作,随后加盟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开始律师生涯至今。
    Alice在Lawspirit学习期间,非常勤奋努力。她对老师的尊重,对同学的热情,对学习的投入,对工作的严谨,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一名学员,她对法律英语学习有其独特的认识,对Lawspirit法律英语培训有深刻的体会。培训结束时,她愉快地接受了培训中心助教Orange Liu的采访,把她学习法律英语的方法和经验拿出来分享,希望对我们的学员们以及所有法律英语爱好者有所帮助和启发。

    L(Orange Liu):  您好,先问一个轻松的话题,您是如何结识Lawspirit的?
    S(Alice Sun):  一进入到我所在的律所就刚好碰到了涉外法律业务,急需这方面的知识,通过在网上搜索知道了Lawspirit,随后就经常登录;2007年 Lawspirit开了面授班,通过一些老学员,进一步的了解Lawspirit。然后就打电话过来咨询,然后就报了名。
    L:那么您没有过来试听,就报了名是么?那时Lawspirit给您的感觉是怎样的?是什么让你产生了如此大的信任?
    S: 是的,我没有过来试听。我打了电话过来和安老师咨询了一下,大概了解了一下课程的内容,觉得很实用;并且安老师也很细致周到,所以我觉得,其他事情你们的培训都会为我们安排好的,所以很快就决定报名了。可惜去年12月份那期没有报上名,让我的学习计划推迟了几个月(笑)。
    L:不过今年春节后Lawspirit搬到了国际大厦,学习环境好了很多,所以也不错啊。
    S:嗯,三月班很好,同学们也很不错。
    L:看来最初的印象还是不错的,那学完之后,您对我们的印象有改变么?
    S:通过这一个月的学习,我的收获是非常大的,无论是从学习技能上还是视野开阔上,都上了一个很大的台阶。我所希望得到的东西,在这里都实现了。
    L:我觉得这也是因为您很勤奋。
    S:一个我觉得是靠勤奋,另外一个是我觉得很多老师都分析得很透彻,还有一个是环境,因为你有这样一个交流的平台(和老师和同学),这种互动的气氛是非常好的。
    L:我们在接受咨询的过程中,发现很多人认为法律英语学习很难,觉得自己起点低或者对培训抱着相当高的期望,以为只要学完就一定可以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准,对于这种现象您的看法是怎样的?
    S:我觉得法律英语学习是有梯度的,包括听,说,读,写,译,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时间和大量的实践,你最初的起点不高的话,一定要在短时间内把自己拔到很高的梯度,会很痛苦。这种急功近利的心态,对学习非常有害:可以抓的东西很多,手只有那么大,想一把全抓的结果,是什么也抓不住。
    应该先定好位,然后按照一定的梯度提高自己:第一个梯度要达到怎么样的目标,第二个梯度要达到怎么样的目标……目光要踏实,心态要平和。
    L:其实大家对培训都会有所期待,那么在您心中一个好的培训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S:我心中好的培训……就拿Lawspirit来说,我觉得Lawspirit能满足我百分之八十的需求:通过培训我现在阅读英文合同的速度很快,写作能力也得到了提高,并且翻译这方面,我是攻破了,所以我觉得,得到了我想得到的东西。
    L:那么另外的百分之二十是什么呢?(笑)
    S:另外的百分之二十,因为人的求知欲望是无止境的,对于我来说是这样的。说任何培训能百分之百的满足你的需求也不现实,这百分之八十对我的用处非常之大,我觉得这就是一个好的培训。
    L:那么对于新学员,您觉得应该抱着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开始学习?需要做哪些心理准备?
    S:首先,心态要平和。学习只为自己,要现实,避免受情绪和其他因素的侵扰。
    即使面对的是很多要学的东西,也要相信一口一口的吃,总能消化的。不要轻易下定义说不可能,也不要只跟着老师和大家的节奏。开始学习前要有自己的目标,知道自己通过培训想具体得到哪方面的提高。这个目标,即使你刚入学的时候不太清楚,看了课表和上了几堂课后,就应该首先把它确定下来。想要提高的能力可能有很多种,分出主次和先后,保证每天的时间输出,只为一个目标。
    找好自己的侧重点,基础的东西要打好,不要飘。基础的东西,比如词汇,法律背景知识等等,但是没有必要从头学一遍,遇到什么问题就把它弄清楚,以这样的线索学习就可以了。
    L:也就是说,在课堂学习和教材中遇到的一些基础的东西,比如个别词汇,比如语法点,比如法律术语,就是遇到一个“消灭”一个是么?
    S:对,以这样的线索学习,方向感和成就感都会很强。要把学习当成是老板丢给你的工作。实际上,我们课堂里的东西是很实用的,就是在做律师业务中经常碰到的,很多有可能就是将来老板派给你的任务。所以,你不如现在就态度严谨的做一下模拟,将来也不至于抓狂。现在的学习和学校里的不同,要勤奋,要严谨,要目的性强。
    L:还有很多来咨询的学员,会问一个月的学习时间是不是太短了,老师会不会不好好讲或者这么多的东西一个月怎么学完?
    S:老师方面,我觉得要相信老师,相信他一定有你可以学到的东西,开始学习前要抱着积极的心态而不是挑剔的眼光,这样可以把老师讲的东西和日常的工作生活联系起来。实际上,我学完了之后可以告诉大家,Lawspirit的老师都是很认真负责的,也是有实力的,这点不用担心。
    L:那么您觉得学习时间短是很大的困难么?因为有人认为那么多的材料难以消化……
    S:这个问题,我想侧重说一下。我在拿到那两口袋书的时候,没有害怕,也没有心慌,我觉得这是一个学习方法的问题,并且不仅是学习法律英语的方法。这些材料不是要求你这一个月的时间去完全看懂它,因为时间毕竟是有限的。要先抓基础,然后是老师上课讲的这种方法,然后以一本书或者两本书为主线去学习,其他的以后慢慢消化,我觉得懂得这个学习的道理就好。
    L:那么您选的是哪几本书呢?
    S:实际上我选的是四本书,就是法律英语词汇,合同法的翻译总则,鏖战英文合同和英文合同阅读指南,后来我把他们浓缩成三本书。我们上学时老师都跟我们讲过——读书要从厚变薄再从薄变厚。书中有很多东西都是相通的,也就是说你读通了一本书,同一领域的书也很好读了。
    L:老师课堂上讲的信息量很大,但您听课的效率很高,你是如何听课的?
    S:因为老师们从业这么多年,积累的东西非常宝贵,也非常多。培训这么多期,上课的时候老师们用的课件应该是越来越精细和丰富,他会预料到学生在学习这个内容的时候,遇到的问题。
    我在听课的时候就会结合课件去分析,我在遇到合同的时候是如何分析和理解的,老师是如何理解的,他为什么会这样理解……这样就有一个思维和互动的过程。相反,如果你只是被动的去听,就可能不知道老师在讲什么,不知道如何运用,所以就会有走马观花的感觉,如果听进去了,你就会发现,这个东西就是你需要的。
    L:就是说要有互动是么?
    S: 对,要提高听课效率,我觉得关键在于互动。我所说的互动不是老师提问这类的,而是说你要把心态放在很主动的位置,用心和用脑去互动,也就是说课堂上积极联想和思考。我在英国留学的时候,讲“dog ear”,狗的耳朵是很敏锐的,就是说老师的信息给你的时候,你的大脑要飞快的转起来,找到自己所有和这个相关的信息。这样一种状态下你和老师之间就,会有一种交流,包括眼神、神态,这些老师都是能看出来的,这样达到一种互动。老师即使提问,你不动脑的话,也是没有用的。
    其实课堂效率的差异,基本就在于你脑子能转多快,反应多少信息。而这点效率,就会造成日后学习和工作中很大的差距。
    L: 下面就要进入具体的课程的学习方法,先请您讲一下总的学习方法。
    S: 法律英语要求我们具备听、说、读、写、译这些方面的能力,听说比如说谈判的时候,要求你能和客户顺畅的沟通,以专家的身份,那么你讲的英语也不能是很普通的口语,要有法律术语在里面,这就是平常法律英语积累的一个输出;读写,那谈判以后客户会给你很多资料,你要能看懂,能分析,并且以书面的形式汇报成果;当中也会涉及到需要翻译的地方。所以做一个完整的案子,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L: 对,现在有些来咨询的人,会说想挑课上,比如我想做翻译,那我就上翻译这样的……
    S: 我不建议这样,只学一部分课程。因为听说读写译是一个互相促进的过程,缺哪一个都不好。你说想做合同翻译,但是你连合同是什么都不明白,翻译出来的东西是不能用的。
    L: 那么如果作为一个初学者,面对法律英语这道大菜要如何动手呢?
    S: 我觉得首先应该进入这样一个思维:就是法律英语,一定要准确。这不是我一个人说的,很多做过律师和多年从事法律翻译的人都是这样要求的。它是区别于普通英语,那种模棱两可的状态的--这样说也行,那样说也行。法律英语不可以随便意译。因为法律它不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它是已经既成的这样一个事实,有什么就是什么。你比如说“contribution”这个词,在普通英语里是“贡献”的意思,但是在法律英语里是“出资额”,“分摊”的意思,那么你如果在法律文书里翻译错了,就闹笑话了。如果到国际仲裁庭就要求你翻译的非常精确,因为法律本来就是一种文字游戏,呵呵。
    然后我建议从基础开始,先不要着急翻译。因为翻译需要综合的素质,如果你急着翻译,可能心理落差会很大。我建议按照老师教给我们的方法,找准一个点,系统的学反复练习,到最后你的翻译速度即使还是不快,但是已经可以达到一个中级水平了。师傅领进门门修行在个人,你下去还要练。
    L: Amy老师在开始讲课时会让大家进行自我介绍,时间约花去20多分钟,您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么?
    S:我觉得那个自我介绍很好,你去外所面试第一步,还不是自我介绍,现在不练什么时候练呢?而且Amy老师会给你的自我介绍做一个小评价,这样就避免你去外面碰壁了,听别人介绍,也可以避免将来自己再范同样的错误,是很难得的机会。
    L:讲的很透彻了,那么接下来再问你个小问题:你觉得我们Lawspirit的在线词典怎么样?
    S:我觉得它特别专业,查一词,它不仅出来英汉的解释,与之相关的词组和短语都出来了,而且有的还会出来一个句子,这个特别好,记住句子就记住单词了。
    L:再问您最后一个问题,您在培训中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S:最大的收获就是打开了眼界,并且翻译的思路,以前一直没有摸清,现在通过老师的讲解,思路就打开了,以后再听就一路畅通了。
    以前给老板做翻译的时候,总是说大概,可能,咬不准。我也试着去摸索学法,但是一直没有进展,现在通过老师的分析和讲解,了解到了翻译是怎样的一种思路和分析方法,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像乔老师和王老师的课件是经过自己的积累和推敲的,而且他们也讲过很多课,所以学生什么地方容易犯错误也很清楚,并且把这些讲了出来,这是很难得的,也是我一直寻找的。
    但是得到这些的前提是:不管多累也要仔细去听。自身的坚持和努力也是很重要的。
    L: 您的时间非常宝贵,谢谢您这么耐心地接受我们的访谈。我想这些对于新学员和我们都是无比宝贵的礼物,有时间常回来看看,祝您事业顺利!
    S:以后肯定会回来的,我很喜欢这里的氛围。

     

    谈论 老男人,请你们不要动我们80后女生

     

    引用

    老男人,请你们不要动我们80后女生

        80后的男孩女孩是中国当代压力最大的人群,难找工作,待遇不高,于是,有很多虚荣、怕吃苦的女生,西方的性开放她们学得精通,西方崇尚的“个人奋斗”她们半点也没学到,干脆直接就用尊严、感情来交换物质。
        80后全体男生女生,联合起来!我们要发动一场“80后自产自销”的运动,反抗老男人们对80后的掠夺!
        我们再也不能坐视不管了!如果让60、70后的老男人们(臭!)随心所欲地不断到80后掠夺女生资源,那么80后男生也只能到90后掠夺女生来做老婆了!鲁迅说:“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我很久以前看全国婚姻的社会调查,说是前一两代人,也就是我们的父母辈,夫妻年纪相差不大,平均起来也只有两三岁的年纪差。但是到了这几年再看,发现夫妻年纪相差很大,我估计也有十岁八岁,而且还有不断扩大的倾向。还有不少“极端状态”,比如82岁的老头却占了28岁的女孩便宜!
        如果形势这样恶化下去,我们80后男生,到哪里找老婆呢?把眼光伸向“下半代”的90后?可是,她们还没有长大!
    到底是什么造就了这样的情况呢?
        前一代的“既得利益者”永远跟后一代争夺资源,不断地循环反复,搞得中国都快没有爱情、没有心灵了!看看民谣是怎么唱的:“口里唱着迟来的爱,怀里抱着下一代!”据调查,80后的男孩女孩是中国当代压力最大的人群,难找工作,待遇不高,于是,有很多虚荣、怕吃苦的女生,西方的性开放她们学得精通,西方崇尚的 “个人奋斗”她们半点也没学到,干脆直接就用尊严、感情来交换物质,这不是“饮鸩止渴”吗?我也同情80后的男生们,我们属于“弱势团体”,在我们刚刚开始步入社会的创业初期,我们同年纪的女同学、女朋友就已经想结婚了!要房要车要彩礼,我们怎么可能一蹴而就?等我们艰苦创业好几年,创业成功后,发现身边的80后女孩要么已经全嫁给60后、70后的臭男人们,要么余下的都是他们玩剩的残花败柳了!
        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还并未进入“繁荣娼盛”时代,“小姐”“二奶”之风相对于今天,还只是小打小闹,大家还可以读书、思考、谈理想,看《火与冰》。
        但是在今天,2006年的今天,80后女孩已经进入适婚阶段,中国也己经进入了“繁荣娼盛”的时代,“小姐”“二奶”“情妇”满大街都是,80后女孩反而成了“主力军”,多么可耻和可悲!一到周末,高校门口堵满了“大款”们接女大学生的高级轿车,迎接着那些热爱虚荣的出卖身体与灵魂的物质女孩,社会流行的读物是什么《狼图腾》,难道人和人之间只余下冰冷的吃人与被吃的关系吗?只余下弱肉强食的狼性吗?我斗胆问像我这样的80后男生一句,长此以往,国将不国,我们80后的男生,难道只好屈服于“历史规律”,向90后女孩伸出魔爪吗???在校的男大学生们,请你们看看身边的女同学,有多少人才大一、大二、大三,要么傍大款,甚至直接向万众出卖身体与灵魂,要么干脆直接跑到婚介所登记,“只要是成功男士,50岁也没关系,更大些也没关系!”“是千万富翁就行!”我绝对轻视有过这样经历的女生,坚决不娶!借用海岩剧《玉观音》里男主角杨瑞的台词:“那男的都快能当她爸了!”有哪个男生敢让祖宗蒙羞,把这样的女生带给父母过目?
        我要臭骂那些“怀里抱着下一代”的贪官污吏们,你们仗着自己有权有势搜刮民脂民膏,有几个昧心的黑钱,其罪当诛,只不过时代还没来得及清算你们的罪恶;但是此刻,你们跟我们80后男生产生了最直接的冲突:玩弄80后女孩于股掌之上,和我们80后男生抢老婆!难道80后女生的初夜权,全得向你们这帮杀千刀的乖乖奉上吗???
        我更要臭骂那些杀千刀的“大款”,你们包小蜜,包二奶,一包就是好几个,玩了一年半载就甩掉,仗着自己比80后男生大了十来二十岁,趁着改革开放用干净或不干净的手段捞了一笔,仗着比我们多吃十几年干饭,就趁着暂时的经济优势来亵玩80 后女生。就算你们的钱是干净的,但是你们的人格、道德是干净的吗???你们玩弄人家的女儿,是不是也打算让别人玩弄你本人的女儿???
        我再要臭骂那些80后的物质女孩(非物质女孩免骂),鸡蛋没有缝,苍蝇会去叮吗?一丁点暂时的蝇头小利就能让你们把灵魂全卖给魔鬼撒旦,你此刻的不检点,将来会换来什么?人家只不过花几张钞票,就把你的“祖宗18代”给操了一遍又一遍,你对得起你祖宗吗?你祖宗值几个钱?你此刻的秽行,只会换来你一辈子的扪心不安,你以后若生个儿子,你怎让他堂正做人?他的母亲持身不正!你以后若生个女儿,你打算给她什么家教?也鼓励像你此刻一样傍大款、做二奶吗?你有什么资格教育她?你以后要是嫁了人,你打算怎么对你爱人隐瞒你这段可耻、不光彩的人生污点?骗他一辈子吗?你死有余辜!等你人老珠黄了,你是不是还要做一个满心阴暗、满肚都是亏心事的老太婆?还想带着满身心的肮脏来污染埋你的那块土地?
        我虽然对于自力更生、诚实创业的70后男生抱以一定理解,但是也请你们理解我们80后!因此,我希望你们70后的男生女生也能“自产自销”,在你们这个朝代内婚配!尽可能少打扰我们80后的女生!至少你们 20来岁的时候社会还不是太浮躁太物质,你们应当“自行解决”,别仗着比我们80后早奋斗几年的可怜的年纪优势来跟我们80后男生抢老婆!
    我呼吁:所有的80后男生都来顶我这个帖!因为这关系你们的切身利益!
        我还要呼吁:所有的80后女生都要洁身自好,做个好女生,不要被一丁点暂时利益损害了你的自尊、高贵与终生幸福。不要以为一点物质能装扮你的“美丽”,你如果没有内外合一的“美好”,不管你外表怎么光鲜,整个社会照样轻视你!
        我最后呼吁:我们80后一代要争取“自产自销”,不要理睬那帮花言巧语、心怀鬼胎的老男人们!!!我们应当纯洁、高贵、智慧、独立,对于生活的挑战要勇敢,要争取我们正大光明的前途,要挣干干净净的钱,过自尊自爱的响亮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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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男人,请你们不要动我们80后女生


        80后的男孩女孩是中国当代压力最大的人群,难找工作,待遇不高,于是,有很多虚荣、怕吃苦的女生,西方的性开放她们学得精通,西方崇尚的“个人奋斗”她们半点也没学到,干脆直接就用尊严、感情来交换物质。
        80后全体男生女生,联合起来!我们要发动一场“80后自产自销”的运动,反抗老男人们对80后的掠夺!
        我们再也不能坐视不管了!如果让60、70后的老男人们(臭!)随心所欲地不断到80后掠夺女生资源,那么80后男生也只能到90后掠夺女生来做老婆了!鲁迅说:“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我很久以前看全国婚姻的社会调查,说是前一两代人,也就是我们的父母辈,夫妻年纪相差不大,平均起来也只有两三岁的年纪差。但是到了这几年再看,发现夫妻年纪相差很大,我估计也有十岁八岁,而且还有不断扩大的倾向。还有不少“极端状态”,比如82岁的老头却占了28岁的女孩便宜!
        如果形势这样恶化下去,我们80后男生,到哪里找老婆呢?把眼光伸向“下半代”的90后?可是,她们还没有长大!
    到底是什么造就了这样的情况呢?
        前一代的“既得利益者”永远跟后一代争夺资源,不断地循环反复,搞得中国都快没有爱情、没有心灵了!看看民谣是怎么唱的:“口里唱着迟来的爱,怀里抱着下一代!”据调查,80后的男孩女孩是中国当代压力最大的人群,难找工作,待遇不高,于是,有很多虚荣、怕吃苦的女生,西方的性开放她们学得精通,西方崇尚的 “个人奋斗”她们半点也没学到,干脆直接就用尊严、感情来交换物质,这不是“饮鸩止渴”吗?我也同情80后的男生们,我们属于“弱势团体”,在我们刚刚开始步入社会的创业初期,我们同年纪的女同学、女朋友就已经想结婚了!要房要车要彩礼,我们怎么可能一蹴而就?等我们艰苦创业好几年,创业成功后,发现身边的80后女孩要么已经全嫁给60后、70后的臭男人们,要么余下的都是他们玩剩的残花败柳了!
        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还并未进入“繁荣娼盛”时代,“小姐”“二奶”之风相对于今天,还只是小打小闹,大家还可以读书、思考、谈理想,看《火与冰》。
        但是在今天,2006年的今天,80后女孩已经进入适婚阶段,中国也己经进入了“繁荣娼盛”的时代,“小姐”“二奶”“情妇”满大街都是,80后女孩反而成了“主力军”,多么可耻和可悲!一到周末,高校门口堵满了“大款”们接女大学生的高级轿车,迎接着那些热爱虚荣的出卖身体与灵魂的物质女孩,社会流行的读物是什么《狼图腾》,难道人和人之间只余下冰冷的吃人与被吃的关系吗?只余下弱肉强食的狼性吗?我斗胆问像我这样的80后男生一句,长此以往,国将不国,我们80后的男生,难道只好屈服于“历史规律”,向90后女孩伸出魔爪吗???在校的男大学生们,请你们看看身边的女同学,有多少人才大一、大二、大三,要么傍大款,甚至直接向万众出卖身体与灵魂,要么干脆直接跑到婚介所登记,“只要是成功男士,50岁也没关系,更大些也没关系!”“是千万富翁就行!”我绝对轻视有过这样经历的女生,坚决不娶!借用海岩剧《玉观音》里男主角杨瑞的台词:“那男的都快能当她爸了!”有哪个男生敢让祖宗蒙羞,把这样的女生带给父母过目?
        我要臭骂那些“怀里抱着下一代”的贪官污吏们,你们仗着自己有权有势搜刮民脂民膏,有几个昧心的黑钱,其罪当诛,只不过时代还没来得及清算你们的罪恶;但是此刻,你们跟我们80后男生产生了最直接的冲突:玩弄80后女孩于股掌之上,和我们80后男生抢老婆!难道80后女生的初夜权,全得向你们这帮杀千刀的乖乖奉上吗???
        我更要臭骂那些杀千刀的“大款”,你们包小蜜,包二奶,一包就是好几个,玩了一年半载就甩掉,仗着自己比80后男生大了十来二十岁,趁着改革开放用干净或不干净的手段捞了一笔,仗着比我们多吃十几年干饭,就趁着暂时的经济优势来亵玩80 后女生。就算你们的钱是干净的,但是你们的人格、道德是干净的吗???你们玩弄人家的女儿,是不是也打算让别人玩弄你本人的女儿???
        我再要臭骂那些80后的物质女孩(非物质女孩免骂),鸡蛋没有缝,苍蝇会去叮吗?一丁点暂时的蝇头小利就能让你们把灵魂全卖给魔鬼撒旦,你此刻的不检点,将来会换来什么?人家只不过花几张钞票,就把你的“祖宗18代”给操了一遍又一遍,你对得起你祖宗吗?你祖宗值几个钱?你此刻的秽行,只会换来你一辈子的扪心不安,你以后若生个儿子,你怎让他堂正做人?他的母亲持身不正!你以后若生个女儿,你打算给她什么家教?也鼓励像你此刻一样傍大款、做二奶吗?你有什么资格教育她?你以后要是嫁了人,你打算怎么对你爱人隐瞒你这段可耻、不光彩的人生污点?骗他一辈子吗?你死有余辜!等你人老珠黄了,你是不是还要做一个满心阴暗、满肚都是亏心事的老太婆?还想带着满身心的肮脏来污染埋你的那块土地?
        我虽然对于自力更生、诚实创业的70后男生抱以一定理解,但是也请你们理解我们80后!因此,我希望你们70后的男生女生也能“自产自销”,在你们这个朝代内婚配!尽可能少打扰我们80后的女生!至少你们 20来岁的时候社会还不是太浮躁太物质,你们应当“自行解决”,别仗着比我们80后早奋斗几年的可怜的年纪优势来跟我们80后男生抢老婆!
    我呼吁:所有的80后男生都来顶我这个帖!因为这关系你们的切身利益!
        我还要呼吁:所有的80后女生都要洁身自好,做个好女生,不要被一丁点暂时利益损害了你的自尊、高贵与终生幸福。不要以为一点物质能装扮你的“美丽”,你如果没有内外合一的“美好”,不管你外表怎么光鲜,整个社会照样轻视你!
        我最后呼吁:我们80后一代要争取“自产自销”,不要理睬那帮花言巧语、心怀鬼胎的老男人们!!!我们应当纯洁、高贵、智慧、独立,对于生活的挑战要勇敢,要争取我们正大光明的前途,要挣干干净净的钱,过自尊自爱的响亮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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